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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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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养路费、通行费征收的方针、政策、规定,结合实际,制订具体的征收制度、办法和细则,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组织养路费、通行费征收工作。严格执行养路费、通行费征收政策,组织征收检查。检查、指导各单位养路费、通行费征收工作。
3、负责养路费、通行费票据的管理使用,做好票据的领用、发放、审核和报解工作,严防丢失。
4、负责全市养路费免费车辆的报批、免费证的核发、缴销及回收工作。负责通行费月票的审核,发放及旧月票的回收。
5、组织征收人员进行帐查、路查,做到应征不漏,增加收入。
6、负责全市养路费缴费车辆管理,缴费车辆的报废、过户、审核工作。
7、负责养路费、通行费的会计管理工作,贯彻执行《山东省征收会计核算办法》,确保规费及时足额上报。
8、负责交委大厅新增车辆当月养路费办理业务,并及时把增车信息汇总分类,分发给各征收单位,便于追缴。
9、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各单位养路费、通行费征收计划,搞好养路费、通行费征收年度决算、月度报表的审编工作。督促、指导各单位完成征收计划,确保全局征收计划的落实。
10、负责组织养路费、通行费征收人员的业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,提高征收人员的政治、执法水平。
11、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整理、归档和移交等工作。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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